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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执行“行规” 演员片酬问题再成热点

1998-01-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夏天,全国15家电视剧制作单位在武汉组成了中央电视台特邀制片人联席会,联手抵制电视剧主创人员主要是演员索要高片酬,规定主演的片酬一般限制在每集5千元以下,最高上限控制在8千元,特别好的可付至1万元。但是演员纷纷以最高上限要价,到头来使上限变成了下限。日前,中央电视台分别在成都和北京召开特约制片人联席会和电视制片委员会工作会议,片酬问题再次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话题。

部分专家认为,一些演员漫天要价,使电视剧制作不堪重负,确实需要一个行业性的东西加以约束和规范。武汉会议制定的行规虽不是法律,但属于职业道德规则,应自觉遵守。一位资深电视人说,假使演员争相攀价,各个剧组不惜用高价挖墙脚,整个电视剧生产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建立有效的影视市场调控手段和法规已刻不容缓。

但一些圈内人士对此很不以为然。制片人任大惠、《和平年代》总制片董智勇、《儿女情长》制片人杨时文等认为,行规不等于法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好演员该给多少就给多少,机械规定酬金上限,不利于鼓励出精品。董智勇坦言《和平年代》主创人员的酬金占了总投资的三分之一。

也有部分演艺界人士认为,一些制片人素质不高,剧本还没成熟就仓促上马;一些制作单位谁拉到钱就让谁当导演,当制片人。现在行规只限制了演员,那么谁来限制制片人?谁来限制制片单位?

据悉,日前在成都和北京召开的会议已对行规的有关条文进行了重新论证,对片酬问题也将作出更为具体、更为谨慎的规定。

(《湖北日报》98.1.17屈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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